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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 打印 |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办法>的通知》(海府规〔2021〕9号)要求,现将获得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奖励资金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公示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
如有不实或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举报,逾期不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
举报电话:(0898)68723594
联系人:林德韶
附件: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公示表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4日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公示表 | |||||
序号 | 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名称 | 获评级别 | 联系人 | 奖励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海南乡火民宿专业合作社 | 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黄时京 | 20 | |
2 | 海口轩峰养殖专业合作社 | 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吴毓才 | 20 | |
3 | 海口博昌百仓荔枝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王子位 | 20 | |
4 | 海口石山群榜符氏黑豆制品专业合作社 | 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叶冰玉 | 10 | |
5 | 海口博亮种养专业合作社 | 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王绍昇 | 10 | |
6 | 海口声茂咸水鸭养殖产销专业合作社 | 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林声茂 | 10 | |
7 | 海口秀英王华利家庭农场 |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 陈诗诵 | 5 | |
8 | 海口秀英有荔种养殖家庭农场 |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 颜礼辉 | 5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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