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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打印 |
根据《海口市2023年农药化肥减量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决定将该项目的效果评估工作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1 采购方式:询价
2 采购人: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 采购内容及投标要求
3.1 采购内容
项目实施后,组织开展2023年海口市农药化肥减量补助项目的效果评估,如农药化肥减量、增产增收、节本增效和地力培肥等方面评估,形成评价总结报告。
3.2 对投标人要求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2 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5 报名(提交报价材料)时间及地址
5.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17:30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2 地址:海口市大英街5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6 询价时间和地点
6.1 询价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30开始。
6.2 询价地点:海口市大英街5号,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会议室。
7 提交材料及报价评标
7.1材料构成(一式一份)
7.1.1 报价单
7.1.2 营业执行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7.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1.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7.1.5 开展此类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相关资料
7.2 报价评标
7.2.1 本次报价采用综合(含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2.2 报价用人民币按投标单价、总价和合计总价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总报价表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总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格式见附件报价单)
7.2.3 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询价小组根据合计总价最低报价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8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采购人和中标人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一并议定。
9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琼,联系电话:18889696360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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