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公平竞争审查表》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品牌强农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行动,我市按照《海南省农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琼府办〔2023〕1号)、《海口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海府办函〔2023〕69号)的要求,起草了《海口市“椰城香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海口市公平竞争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规及政策要求,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就《海口市“椰城香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现将审查情况(详见附件2)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zjc68723607@126.com
(二)信函:海口市长滨东二街7号17幢南楼四层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和交流合作科(来函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关于对《公平竞争审查表》进行公示的公告”字样)
附件:1、《海口市“椰城香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
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公平竞争审查表》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品牌管理办法(0830改)+(1).docx
附件2:《公平竞争审查表》(09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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