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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事项信息表
事项编码
46010000NY-XK-0003-A00
事项名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第十九条;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七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 。
申请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前置条件*
无
审批(服务对象)*
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或申请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2、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
4、人员情况;
5、环保部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提交表格*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需要
是否需要专家
参与现场勘验*
需要(需三名高级兽医师职称专家)(有专家库)
是否需要
其他部门配合*
需要市农业局兽医处配合现场勘验
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
标准
办理主体*
海口市农业局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图*
受理→现场勘验→分管领导审批→制证颁证
办理结果*
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公示时间*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在线办理链接
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名称
工作职责
负责人
办理时间
1
受理初审岗
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根据行政许可的受理程序和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窗口工作人员
1个工作日
2
复核岗
1、全面审查申请资料;2、复核相关资料是否齐全;3、组织查看现场;3、草拟复核意见。
吴 峧
2个工作日
3
审核岗
审核审查作出审核意见
符式彪
4
审批岗
作出审批意见
李美启
附件:
1、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审批服务流程图、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报审批服务表
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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