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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口市泡椒运销出岛奖励实施方案
2021-03-12 11:15:00 来源: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打印

 

    2021年3月以来,由于我市泡椒集中大量上市、岛外市场低迷,泡椒出现价低卖难现象,大批泡椒收贮积压在田头冷库,严重影响了种植户的经济收入和种植积极性。为鼓励运销商积极收购贮藏、运销泡椒,确保泡椒顺利销售出岛,决定对泡椒运销出岛进行奖励。为做好我市泡椒运销出岛奖励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泡椒种植面积3.37万亩(秀英区0.97万亩、琼山区1.35万亩、龙华区0.97万亩、美兰区0.08万亩),预计产量8.55万吨(秀英区2.44万吨、琼山区3.38万吨、龙华区 2.43万吨、美兰区0.2万吨),已上市销售4.51万吨(秀英区 1.95万吨、琼山区1.66万吨、龙华区0.78万吨、美兰区 0.12 万吨),占总产量约52.7%(秀英区已销售80%、琼山区已销售 49%、龙华区已销售30%、美兰区已销售60%),未上市销售4.04 万吨(秀英区 0.44万吨、琼山区1.72万吨、龙华区1.65万吨、美兰区0.08万吨),占总产量约47.3%(秀英区未上市销售20%、琼山区未上市销售51%、龙华区未上市销售70%、美兰区未上市销售40%)。泡椒总体上市时间为 2021年1月—4月中旬。今年泡椒收购价格走势分四个阶段,呈先高后低态势,1月1日至 2月1日平均收购价格约 6元/斤,2月1日至10日平均收购价格约3元/斤,2月15日—2月28日收购平均价格约1.2元/斤,3月1日以来平均收购价格约 0.55元/斤(成本约0.9元/斤)。

    二、奖励对象

    在我市辖区内开展泡椒收购运销出岛的运销商。

    三、起止时间

    目前,我市的泡椒已进入上市高峰期,每日上市量约280 吨,预计持续到4月上旬。为了鼓励泡椒上市出岛销售,发挥促进带动作用,选择其中的一个时间段进行奖励,奖励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31日。如采购运销奖励政策实施期满后,泡椒收购价格仍保持低迷卖难,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采购运销奖励政策。

    四、奖励标准

    采购运销商在我市收购泡椒,按70元/吨给予奖励。

    五、奖励资金来源

    本次奖励资金统一由市级财政安排。根据当前我市泡椒运销的实际情况,经估算,共需要奖励经费195.3万元,其中秀英区24.5万元,琼山区 84万元,龙华区81.2万元,美兰区5.6万元(实际需要资金以各区申请的金额为准)。

    六、奖励资金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区农业农村局奖励金额的申请报告,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调剂拨付申请,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给各区财政局。

    七、补贴资金申报的条件

    (一)收购海口市辖区内泡椒并运输出岛销售。

    (二)泡椒收购价格低于海口市冬季瓜菜价格指数保险的目标价格1.3元/斤(不含1.3元/斤),泡椒收购价格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信息网公布的价格为准。

    八、申请的流程

    采购运销商向当地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由各区农业农村局把关审核。

    申请材料包括:

    1. 《海口市2021年泡椒采购运销奖励申请表》;

    2.采购运销商身份证复印件(如以农业企业申报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购海口本地泡椒农产品的凭证(属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镇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4.琼州海峡货物过海凭证复印件(海南琼州海峡水路货物滚装运输单发票联或货物过磅码单),采购重量以发票联上的单元重量减去车辆重量为准,车辆重量以驾驶证上标注的重量为准;

    5.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6.采购运销商签字的承诺书(内容“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在海口市2021年泡椒运销出岛奖励申请中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申报资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资金的发放

    本次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由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保证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给运销商。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季瓜菜运销出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精准扶贫,各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冬季瓜菜运销出岛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的重要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紧实施,加快推进 。本方案下发后,各区农业农村局要在5个工作日内抓紧制定并印发本区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各区农业农村局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核对资金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奖励工作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要将奖励资金使用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朱四田,电 话18976897243邮 箱:zjc68723607@126.com)。

 

附件:海口市 2021 年泡椒运销出岛奖励申请表

 



2021年海口市泡椒运销出岛奖励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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