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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海口市2021年岁末年初渔业安全生产会议
2021-11-11 16:36:00 来源: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打印

 

    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沿海市县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商请切实做好大中型渔船管控的函》、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工作,吸取近期水上船舶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2021年11月10日上午,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在三联社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海口市2021年岁末年初渔业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近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部署海口市下一阶段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由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孙宗权调研员主持会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农业农村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和各涉渔村镇主要负责人、大中型渔船船主参加。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渔监科冯亮科长在会议上传达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渔业安全有关文件的精神,并通报了近期水上船舶事故案例。随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翁文宗副支队长通报了渔业执法情况,各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汇报近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孙宗权调研员听取了渔业执法情况及各区汇报的渔业安全工作情况,结合存在的问题,总结部署我市下一阶段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强调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知。2021年以来,我省三亚、临高、洋浦、文昌、昌江等市县发生渔船事故9期,死亡(含失踪)5人,在这些事故中,三亚市“琼三亚渔71163”进水沉船事故已致2人死亡;临高县“琼临渔01161”商渔船碰撞沉船事故致1人死亡;洋浦“琼洋渔45061”遇突发强风暴天气翻船事故致1人死亡。我市在2020至2021年度虽未发生渔业人员伤亡事故,但要深刻吸取外市县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主动研判风险,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应急救援相关责任做好分工和应急预案,时刻牢记“安全工作无小事”的基本原则,提高思想认识和认知。

    二、严格落实渔船管理责任。深入贯彻学习龙卫东常委、副市长在2021年市安委会第二次会议暨海口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要突出强化渔船安全管控,对辖区内渔船实施“网格化管理”,乡镇、村、社区干部将本地每艘渔船安全责任分包到人,组织渔民认真落实渔船安全生产措施”。将辖区渔船“上图入库”,在地图上逐村标识渔船数量,分片包干落实渔船管理责任人,落实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同时,着重从“人”、“物”、“环境”、“制度”四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对渔民加大宣传力度;对老旧渔船消防设施和通导设备开展检查;结合台风影响等因素对渔港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提出建议;针对我市追风头、赶风尾和单船出海等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各区渔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渔船管理责任,督促渔民严格遵守渔船出海跟帮作业制度,切实防范商渔船防碰撞,学习避碰规则,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三、扎实做好渔业防风工作。现已接近年底,琼州海峡海况恶劣,海上时有7、8级大风,各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渔港监管力度,开展日常登船安全检查、渔港定期安全巡查等工作,实现依港管船管人管渔管安全的目标,同时,请执法部门加强安全执法检查,特别是处于风口的北港海域,要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共同落实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各区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发动渔民采取关注渔船安全微信公众号、发放渔船安全手册、组织观看渔船安全专题视频等方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年龄偏大或接受能力不强的渔民要不断灌输安全宣传知识,利用出航前、避风回港后等有利契机,实现“手机有、人人看、时时看、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渔船船东船长船员的安全意识。

    五、加强渔船疫情防控。根据市政府和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安全和部署,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杜绝松懈麻痹思想,与涉外渔船或中高风险地区的渔船接触的一律视为异常渔船,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统一安排至秀英港进行隔离和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并对渔船开展全面消杀,确保疫情不发生船岸交互扩散和海上蔓延。

    会议结束后,向乡镇、村、社区和船东船主发放渔业安全宣传资料50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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