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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局长深入各渔港开展防御第18号台风“圆规”渔业安全督导工作
2021-10-12 16:04:00 来源: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打印

 

 

    根据气象预报,2021年第18号台风“圆规”12日夜间-14日影响全岛,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于10月12日08时30分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为落实渔船、渔港防风措施,做好渔业防汛防风工作,10月12日上午,由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陈芳局长带队,组织渔政渔监科冯亮科长及属地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海甸溪、南港、新海港开展渔业防风安全检查工作。

                                    

    陈芳局长一行人首先来到海甸溪避风锚地,经现场查看,海甸溪避风锚地处渔船停放整齐,渔民正在有序的进行缆绳加固等防风措施,陈芳局长强调,防风期间的降雨量大,水位上升对渔船造成影响,要防止出现走锚和相互碰撞。

    随后,陈芳局长一行人来到新海港渔船停泊点,该停泊点停靠了二十余条渔船,向渔民现场了解发现,该处停靠渔船部分因发动机故障损坏等原因无法靠岸,陈芳局长表示,由于此次台风风力较大,为了保障渔民财产不受损失,可通过其他渔船采取拖拽的方式将故障渔船拖至岸边进行加固,做好防风准备。

 

    最后,陈芳局长一行人来到南港渔船台风临时停放点,经属地负责人介绍,此处停放点停靠了234艘渔船,其中荣山60艘,新海村17艘,荣山寮157艘,目前正在组织渔民对船上网具运至岸边进行集中存放,并动用三台挖机开展吊船上岸作业,做好防汛防风工作,保障渔民和渔船安全。

                                     

    检查结束后,陈芳局长作出指示:一是此次台风预计最强可达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属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渔业防汛防风工作;二是要认真吸取儋州市10月9日发生的意外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渔船监督管理,落实属地责任,严禁渔民防风期间违规登船或违规出海,做到人船分离,渔船100%回港,渔民100%上岸;三是要继续核实渔船回港数据,加强渔民防风宣传,对在港避风渔船采取防风锚固、吊装上岸等手段,防止港内渔船发送碰撞、走锚、火灾等风险;四是属地渔业主管部门落实防风期间渔港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定时巡查,杜绝“追风头,赶风尾”现象,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出现一起渔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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