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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海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区级初审、市级复审、认定海口石山群榜符氏黑豆制品专业合作社、海口博亮种养专业合作社和海口声茂咸水鸭养殖产销专业合作社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2年市级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公示期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联系人:林德韶;联系电话68723594。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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