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022年度海南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已将2022年开展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纳入到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中,且2021-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已连续两年开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定工作。为做好我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与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的衔接工作,我局拟对《海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第八条中“市示范社每两年评定一次”修订为“市级示范合作社社每年评定一次”,其他没有修订。
为增强办法的科学性,提高办法质量,现将全文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人士可在2022年12月1日-12月11日下午17:30前将意见发送至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电子邮箱:njc68723606@126.com。
附件:海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海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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