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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778989-8/2022-02492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名  称: 关于做好第18号台风“圆规”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关于做好第18号台风“圆规”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无编号

各区农业农村局、桂林洋开发区,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今年第18号台风“圆规”(强热带风暴级),10月12日08时中心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偏东方约 93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预计,其将于13 日下午到夜间在本岛文昌至陵水一带沿海登陆,登陆时强度为强热带风暴级(10~11级,25~30米/秒)。受“圆规”和冷空气共同影响,12日中午起,琼州海峡,风力逐渐增大到10~11级、阵风12~13级,此外,12日夜间~13日我市陆地将出现暴雨天气,同时伴有 9~11级阵风。现就做好台风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三防办《渔船防风工作提示函(2021 年第6期)》、《防汛防风工作提示函(2021年第 7期)》精神,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主要领导要当班坐镇指挥,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做好防风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农业防汛防风工作。抓紧组织农业企业、农民抢收成熟水稻、蔬菜、槟榔、香蕉水果等农作物;疏通农业排水设施, 及时排涝,避免瓜菜等农作物受淹;深入畜禽养殖场(户)加强督导,加固畜禽栏舍、疏通排水管道沟渠等,防止畜禽栏舍倒塌和畜禽淋雨发病;切实做好大棚设施、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预冷库及休闲农业等防风防汛工作,地处低洼易受洪水和地质灾害影响的农业基地要提前做好人员撤离。
    三、强化渔业防风安全管理。利用北斗系统、渔信通等现代化手段,及时通知和督查渔船进港避风,切实做到渔船100%进港,渔民100%上岸。加强渔船渔港监管,加大渔民防风宣传,指导渔船锚固。及时转移渔民和海上作业平台人员上岸。督导养殖户做好水产养殖安全排查,预防台风、洪涝造成养殖户损失。提醒养殖户做好塘堤加固、定时巡塘,防止溃堤。必要时及时收捕养殖水产品。
    四、强化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水务等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台风“圆规”发展动态和移动路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灾情调度,提早落实防御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汛防风政令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68723610、68723627)报告。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吴利同,电话:68723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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