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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778989-8/2023-00116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14日
名  称: 关于做好防风防汛的通知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关于做好防风防汛的通知

无编号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防风防汛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桂林洋开发区农林水务科、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气象局(2023 年第 47 期)的重大气象信息快报,获悉 7 月 14 日南海东部海面将有热带低压生成,预判 16-18 日我省将有强风雨天气。16 日-17 日,我市将出现暴雨天气,局地大暴雨。为了做好防风防汛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各区(含桂林洋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海南省气象局(2023 年第 47 期)的通知发至且传达各镇、村及各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农户和渔民。
二是各区要及时密切关注海南省气象局的后续预报和三防办的相关动态,根据具体情况,指导农业种养企业、基地和农户做好粮油、蔬菜、水果等作物的防灾减灾和抢收工作。
三是在风汛期间,各区要组织农业企业(基地),特别是受过政府政策补贴的农业企业(基地)配合做好粮油和瓜果菜的保供工作。
四是各区要加强渔船、渔民管理工作,继续保持应休渔船在港休渔状态,及时督促未休渔船回港避风;严防渔民防风期间冒险登船,严禁渔船“追风头、赶风尾”出海等违规作业行为,切实做到渔船 100%进港、渔民 100%上岸;组织在港避风渔船系泊锚固、有序停放,避免渔船在港避风期间相互碰撞。
五是在风汛期间,各区、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测风雨情况,若有受灾情况,请及时报告并如实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邮箱 hks898@168.com


附件:海南省重大气象信息快报(2023 年第 47 期)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吴利同,电话:13976870460)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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