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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778989-8/2023-00059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名  称: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口市2023年度涉渔“三无” 船舶渔民生产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农〔2023〕97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口市2023年度涉渔“三无” 船舶渔民生产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农〔2023〕97号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海农〔2023〕97 号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海口市 2023 年度涉渔“三无”
船舶渔民生产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务科: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口市 2023 年度涉渔“三
无”船舶渔民生产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
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海口市 2023 年度涉渔“三无”船舶
渔民生产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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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 2023 年度涉渔“三无”船舶
渔民生产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海口市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着
力解决涉渔“三无”船舶渔民无证生产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印发海南省 2023 年度涉渔“三无”船舶渔民生产技能培训实施
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涉渔“三无”船舶管理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据《全省“三无”船
舶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和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控
增量、去存量、严监管、促转产”原则,以“淘汰清理一批,纳
管规范一批,转产转业一批”的要求,最大限度帮助渔民往深海
走、往岸上走、往休闲渔业走。针对我市从事捕捞业渔民持证率
较低的现状,通过组织涉渔“三无”船舶渔民进行渔业生产技能
培训,落实渔业船员持证上岗制度,拓宽就业渠道,切实解决涉
渔“三无”船舶渔民转产就业问题,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
二、培训目标和名额
(一)2023 年在全市组织涉渔“三无”船舶渔民开展生产
技能培训,渔民经过考试合格后颁发海洋普通船员资格证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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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进行生产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渔民渔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
安全生产理念,提高船舶操作技能,规范出海作业行为,为继续
从事海上捕捞业提供条件。
(二)年内计划培训涉渔“三无”船舶渔民合计 2200 人。
其中秀英区 182 人,龙华区 146 人,琼山区 167 人,美兰区 1630
人,桂林洋开发区 75 人(见附件 4)。
三、培训对象和条件
(一)培训对象为海南省户籍、年满 18 周岁以上,且未取
得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初次申请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状况
应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
(二)报名培训涉渔“三无”船舶的渔民,其船舶应经属地
海岸警察部门登记,发放治安识别船号的船主本人或直系亲属、
海南省户籍船上务工渔民,并提供属地海岸警察部门或村委会出
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小型涉渔“三无”船舶,每艘船安排培训名额 1 至 2
人。
(四)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每艘船安排培训名额 2 至
4 人。
(五)参加培训渔民应提供人员培训申请表(见附件 2),
本人 2 张 2 寸白底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渔业船
员证书申请表 1 份、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 1 份。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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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本次
培训的培训机构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并组织实施。
(二)各区、桂林洋开发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发动
辖区内涉渔“三无”船舶渔民积极参与培训,配合中标单位完成
培训工作;协调各镇(街)、村(居)为本次培训提供场地。
五、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方式为线下授课,每班渔民不超过 50 人,参加
培训的渔民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理论和实操学习。并将学员
相关信息材料录入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申请培训开班,经组织
考试评估通过后申领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
(二)培训内容依据农业农村部《渔业船员考试大纲》(农
渔办〔2014〕54 号),海洋渔业船员证书考试科目相关要求安
排课程。
六、培训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二)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及满足培训所需的专业技术人
员、能力,且通过省农业农村厅核验备案的船员培训机构。
(三)鉴于培训人数较多,为提高涉渔“三无”船舶渔民培
训积极性,培训机构需在海口市内设立固定培训场地,并满足送
教下乡、定点培训等培训方式。
七、培训资金来源
— 4 —
培训费用由市农业农村局从《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2〕
1288 号)中下达的涉渔“三无”船舶渔民生产技能培训经费 270
万中支出。
八、培训资金标准和完成时限
(一)依据《海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
本省渔业船员培训行业收费实际,海洋渔业普通船员培训和考证
费用为 1000 元/人,机驾长培训和考证费用为 1500 元/人,二级
船长培训和考证费用为 3000 元/人。
(二)本培训在第二季度内完成渔民培训不低于计划人数的
30%,第三季度内完成渔民培训不低于计划人数的 60%,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任务(见附件 4)。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渔民渔业技能
培训,是促进渔民转产就业的一项惠民举措,事关海南自贸港全
岛封关运作。各区、桂林洋开发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广泛深入做
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渔民报名参加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
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确保培训实效。各培训机构应按照《渔业船员考试大
纲》要求,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为渔民授课,保证高质高效完成
海洋渔业船员持证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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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将不定期赴培训乡镇对参训期间
的渔民学时考勤、授课科目等内容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培训取
得实效。
附件: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口市 2023 年度涉渔“三
无”船舶渔民生产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2.人员培训申请表
3.培训学员签到表
4.涉渔“三无”船舶渔民培训名额分配表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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