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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60100693184876J/2024-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名  称: 海口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在获得2021年度全省市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第一名基础上,我局2022年再次在全省市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交叉考核评估、第三方评估和全省财政资金绩效考核评估中获得第一名,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全省连续五年第一。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我局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抓理论。一是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理论武装更加扎实。结合“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2022年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5次,集中学习会26次,专题党课5次,主题党日实践活动1次。三是学习方式更加创新。创新开展“研学与自学、辅导与心得、领读与讨论、培训与实践、线上与线下、演讲与测试”等学习模式。运用公务员在线学习、微信工作群、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推选学(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分);参加党建协作组交流共享学;指定干部参加培训习”" class="remindInfo" title="系统习" readonly="readonly">系统,2022年干部个人培训学时最高已达144学时;组织党员测试、抢答学,营造“时时有学习,处处有教育”的学风,党员理想信念始终坚定,党性锻炼明显增强,理论素养显著提升。

(二)注重自身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落实制度,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2022年我局党建工作考核获得“优秀”。一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按照上级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研究党建工作的要求,定期召开党建工作协调会,部署工作内容、细化整改措施、完善工作台账,并将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内容,营造了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务工作者齐心协力抓党建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正规有序。今年1月和3月分别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516日,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为营造风清气正氛围,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部学习《民主与法制》《法制日报》等内容,干部职工法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广大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更加自觉。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及罗增斌书记在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条例》《法规》,总结我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部门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廉洁承诺书17份。持续落实《内部人员管理实施方案》《财务管理规定》《能力提升建设年方案》等制度,定期开展执纪检查,党员先锋作用更加突出。持续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倡导精简发文和压缩会议,干部务实作风更加扎实。

(三)加强机构职能整合,增强责任担当。

2021年我局机构重组后,三定方案未出,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还未完成。为落实好省、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理顺我局与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能关系,我局领导班子积极与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商,4月份出台了《关于过渡期内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任务分工和运行办法》,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承接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接收了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和乡村产业发展科室部分工作,完成了新阶段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和人员管理。为强化推进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局印发了《中共海口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分工的通知》和《中共海口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调整科室职责分工的通知》,重新对工作职能和任务进行分工,明确人员责任。为推进新增工作任务落实,结合“查破促”活动要求,我局印发了《海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区镇工作的通知》,分管领导分别联系四个区,每个处级干部联系对接3个以上镇,各处级干部经常性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体察实情、解剖麻雀,推进解决问题,全面掌握情况稳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做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我局做为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2022年共组织召开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11次、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9次,研究部署我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巩固脱贫成果中防返贫监测帮扶排查、问题整改、就业、产业帮扶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对牵头单位、各区、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工作、责任落实的常态督查,2022年度考核等,确保全年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有序组织、高效运行、取得实效。此外,我局还牵头组织迎接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年度考核评估,市县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比拼、市县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和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考核评估等工作,全方位展示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国家、省考核中获得好成绩。

(五)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一是开展脱贫户分类管理。加强对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调整和管理,截止1231日,存量4312户脱贫户分类调整成脱贫监测户35户、相对稳定脱贫户1894户、稳定脱贫户2383户。二是日常跟踪监测常态推进。加强对脱贫户重大病户、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户、失能老年人口、低保对象、特困户、临时救助人员以及家庭发生变故等农户进行常态化跟踪,了解掌握其收支情况,定期向有关部门推送、数据共享超过20批次。三是开展防止返贫专项排查。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两轮大排查,第一轮全市共排查农村人口14.4万户60.2万人,入户核查脱贫户、监测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等农户600户。第二轮重点排查重点镇8个,重点村57个,重点人群12774655人,新认定监测对象42162人,消除风险2079人。四是推动帮扶政策落实。2022年实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100%完成参保。监测对象实现100%落实帮扶措施。五是压实巩固脱贫成果信息采集工作责任。高质量按时完成22个出列村和4313户脱贫户和450户监测对象(不含脱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20983元,增幅10%,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全部超过我省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目前没有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

(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2022年共筹集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90万元,比2021年同期增长43.6%。二是精准安排项目和使用资金。2022年入库巩固脱贫成果各类项目102761970.5631万元。全年安排巩固脱贫成果项目153个。三是截至1231日,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支出15031.69万元,进度99.61%,达到省财政厅对资金支出序时进度的要求。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行业监督职能,对各区镇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务检查、专项审计和督促检查,目前未发现贪占、挪用、浪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帮扶责任。

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一是印发《中共海口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市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的通知》,25名市领导挂点21个镇;坚持333家结对帮扶单位包村帮扶全覆盖,1416名帮扶联系人包户帮扶4319户脱贫户、467户监测户开展结对帮扶。二是及时做好帮扶责任人调整备案工作。2022年共调整新增市级帮扶责任人29名,确保了帮扶工作的延续性。三是督促加强帮扶责任人的日常管理,确保衔接期间帮扶责任人坚守岗位,帮扶工作热情不退。

(八)调动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克服新冠疫情影响,解决农产品待销、运输受阻等问题。积极参与省局主导的海南乡村振兴网联合海南省融媒体中心共同发起的2022全民战疫“益”起来——“公益海南”四号行动,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因疫情导致农机物资通行难问题。二是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消费帮扶活动。我市共举办14场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消费农产品81.78万元,受益脱贫户12306户次,全市各级开展线下消费助农集市活动共计163场,销售金额373.84万元,受益贫困户14871户次。

(十)做好革命老区工作,推动老区振兴发展。

一是科学规划,动态调整,落实项目库建设。科学编制老区建设项目共1816个项目。二是加强监管,切实提高老区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规范。会同市财政局开展老区资金项目建设工作情况专项督查。三是落实责任,抓紧老区项目实施。2022年省下达我市革命老区建设资金共2445万元,其中,分配秀英区760万元、龙华区300万元、琼山区565万元、美兰区820万元。两批资金共安排村庄建设项目共24个,主要用于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和革命老区民生事务,包括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建设改造等,以及革命老区村庄道路、饮水安全等公共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支出。覆盖4个区,13个镇,27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23327人。

(十一)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2022年共印发了《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和《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年度目标和 任务分工,统筹推进。二是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2022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任务数93个,全部按要求督促完成,完成率100%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2022年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为美兰区灵山镇东和村,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和照明工程。截止2022122日,示范村项目已竣工并完成验收。四是开展以“四清三整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截止202212月底,已出动7万余人次、出动车辆894辆,已清理卫生死角5318处,清理垃圾约5955.5吨,清理乱堆乱放1879处,清理乱搭乱建613处,清理沟塘水渠1019处、排查问题765处。五是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宣传。共发布相关稿件41篇,包括视频稿件2篇、图文稿件39篇。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排名工作,采取暗访督查、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和各行业部门考核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月通报,季小结,半年讲评和年总结的评价机制。已完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8-12月份考核情况通报。

(十二)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202210月份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后,我局积极行动,一是开展全市乡村建设调研,召开乡村建设座谈会、协调会,摸底我市乡村建设情况。二是起草我市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我局根据乡村建设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由他们提供工作目标和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省行动方案目标要求,汇总完成我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初稿。11月份发文征求各相关单位修改意见。于在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全市印发《海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明确各单位责任,统筹推进我市乡村建设行动。三是完成我市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截至12月底完成119876户农户采集和录入工作。四是督促各牵头单位责任实施落实。

(十三)推进乡村治理行动

我局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探索农村治理新路径,一是印发《海口市开展乡风文明“七个倡导”活动方案》(倡导男女平等、倡导勤劳致富、倡导文明饮酒、倡导远离私彩、倡导厉行节约、倡导孝老爱幼、倡导卫生整洁),在全市营造农民群众自发参与乡村自治管理、培育文明乡风的浓厚氛围,让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二是印发了《海口市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试行)》和《海口市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44个行政村开展积分制试点工作,在8个行政村开展清单制试点工作,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构建共建、共管、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新格局。三是打造“海口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以家庭为单位将村民日常行为量化成积分,建立“德治”理念,提高村民的环境道德素养。四是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49项、协助政府工作清单12项和村级组织自治清单18项,让干部亮权明责。五是积极营造乡风文明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央媒、省市级媒体平台,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三定方案还未确定,目前与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存在交叉,还需继续理清关系。

二是党建引领中心工作需进一步强化。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多,沉下心思考党建工作少,特别是发挥党建引领、深度融合中心工作的高标准还有差距。

三是部分干部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参与度不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

三、明年工作计划

(一)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加强研学实践培训,鼓励乡村系统干部分批次、分层次“走出去”拓展思维和视野,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持续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学习与实践,引导党员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乡村振兴中践行使命担当。

(二)做好职能调整工作。加强与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的沟通协调,理顺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和分工,确保职能、工作平稳推进。

(三)继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机制,精准落实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全面落实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加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资金项目管理。继续规范项目库建设管理,充强化扶贫资产管理。精准安排项目和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五)推动落实国家、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发现问题整改。

(六)多方筹集资金,加强老区建设。加强老区项目规划,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强老区建设。

(七)继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建设。2月份召开全市和美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整合衔接补助资金、完成199个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造整洁村庄。按照每个美丽乡村群落投入1000万元,建设演丰镇演海片区美丽乡村群落、云龙镇云定片区美丽乡村群落等2个美丽乡村群落,建设5个美丽乡村。

(八)加强队伍建设,抓实工作作风。全面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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