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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778989-8/2022-02652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中共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4日
名  称: 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文  号: 海委农办【2021】11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海委农办【2021】11号

中共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 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海口市委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严清林,电话:68723594)

 

 

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36号)和《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8〕34号)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对于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要求,提高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水平,提升基层管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效率,进一步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旨在全面整合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业务和信息化系统,与海南省政府会计核算一体化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其他已建的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服务体系,将农村集体资产推进系统、交易推进市场、权力推进笼子,达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目标。具体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一)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实时了解各区、各镇(街)、各村的集体资产存量及变动、资金使用、农村产权交易、绩效考核管理等情况,通过系统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自动汇总,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快速有效的依据。

(二)各级监管部门可根据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按权限对全市的数据进行综合汇总查询,从而实现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形象、动态监管,全方位了解农村集体资产面貌和状况,并通过大数据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集体资产管理、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变事后监管为实时预警。

(三)各区及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平台,可一站式完成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产权交易、股权管理和村务公开等工作,通过科学的业务流程设置和多事务间的数据融合,在确保过程规范、全程留痕的基础上,可实现传统的事后备案制向事前申请、事中监管转变,使得管理更加智能,更加方便,更加透明,提升各级工作人员的办公效率与信息公开化水平。

(四)农村基层群众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通过平台能够快速了解和自己切身相关的村务公开信息,一目了然、简单易懂的及时了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产权交易情况、村集体家底、当年财务收支等数据,针对公开信息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平台及时咨询甚至举报,做到群众参与、立体监督。

二、建设模式

采取“市牵头、区参与、银行投资”的建设模式,即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合作银行,对各区新组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日常经营收支账户进行统一调配,集中进行开户,优先考虑省级、市本级的银行合作,按照全市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系统建设标准和功能规范,共同打造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合作各方要完善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特别强调平台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和所有权归市政府所有。各区已建集体资产监管系统且应用效果良好的,需要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进行升级并预留与市级平台数据汇交接口;其他未建或应用效果不好的区,不再重复建设,统一使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进行管理。

三、标准和规范

为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对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切实解决各区平台建设存在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不统一、管理要求不一致等问题,制订全市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标准和功能规范,通过全市统一规划,区、镇级按标准建设的机制,切实发挥监管作用,体现监管效果,推动工作发展。

四、建设内容

采用统一规划、分级部署、数据共享、综合监督的建设模式,由“一中心+六系统+区块链基础支撑”组成。新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大数据中心、区块链基础支撑服务系统,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系统、综合查询及预警监管系统、大数据分析和阳光村务系统,实现与海口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数据对接,结合集体资产公开信息服务网站、移动APP、微信公众号建设,实现所有信息的多渠道公开。

(一)一中心

“一中心”即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大数据中心。按照农业农村部最新的清产核资要求,建立清晰、准确的农村集体家底数据,结合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交易等工作,集中汇聚各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股权、交易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实现农经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形成全市集中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大数据中心。

(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海口实际,打造海口市一体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系统,以及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为主要模块,外加组织机构、股权证打印及动态调整,查询统计等功能,做到程序规范化,样式标准化,要求统一化,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快速推进。具体包括:

1、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在镇(街道)、村(社区)下登记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可以对已经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信息登记、修改、注销。

2、成员管理

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审核确认,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进行常态化管理。

3、股权管理

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进行设置,设置的内容包括股权类别、类别的总股数和核算金额,同时需要将股权认定的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完善股权流转机制,对股权继承、股权赠与、集体赎回、内部转让等提供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功能,建立股权合理流转机制,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产权交易制度,逐步实现股权流转社会化。

实现股权证书的电子化管理,能够动态设置证书模板,并且能够实现证书的打印、变更、发放。

4、分红管理

对股权应分配金额、股红扣减金额、实际发放金额等情况进行管理,确保股红及时兑现,有效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三)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系统

1、资金管理

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系统,打造以“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审核、统一记帐、统一公开、统一建档”为核心的农村财务精细化管理新机制,并与产权交易功能进行数据连通。

2、资产管理

建立完整的资产台账,实现从资产购置登记、变动、维修、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管理,且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数据库;系统自动将卡片数据汇总生成资产汇总、统计表以及时反映各村资产的总量、存量、变动等情况。

3、资源管理

建立完整的资源台账,将镇村所有集体资源数据输入系统,如耕地、水面、林地、荒地等自然资源,将资源的概况、权属等信息建立卡片,并上传图像资料,系统能够自动根据卡片生成资源台帐、资源汇总表,发生资源变动时能进行资源变动处置,实现对资源的动态管理。

(四)农村产权交易系统

全面实现与海口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实时同步交易项目和成交信息,实现集体资产出租出让、集体资源发包等交易项目的应进必进、分级交易,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管控和智能化预警,从根本上规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场外无交易、网上全公开。

(五)综合查询及预警监管系统

1、综合查询

面向市、区、镇各级主管部门,分级提供多样化统计分析功能,可实现各类数据的自动汇总、多维分析,从而对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动态查询和监管。

2、预警监管

运用科技防控手段,对农村“三资”管理、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和风险的环节进行管理,逐一加以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既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分级分色预警,实现全面实时监管和矫正。

(六)阳光村务系统

建设阳光村务公开系统,实时公开村务、三资、交易等信息。建设移动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手段和范围,让农民无论身在何处,只要通过手机,既可及时查看村务公开相关信息,实现集体“三资”管理经营的阳光透明,以便增进干群之间信息交流和互动,广纳民意、集聚民智,提高集体“三资”经营管理水平。

(七)大数据分析系统

大数据汇总、分析、展示,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大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与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业务相结合,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农村产权交易的业务分析,达到实时查询、动态监察农村集体资产的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分析的功能、为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提供线上和线下的业务监管能力。

(八)区块链基础支撑服务系统

创新性引入区块链技术,充分利用其防止篡改、事中留痕、事后审计、可信可溯的优势,利用区块链技术链接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以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节点,通过共享账本同步机制,共同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上链登记、确权、变更、交易、评估、服务和监管。全面推动实现农村资产数字化、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对农村集体资产实行全程穿透式动态监管,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五、平台特点

建成后的平台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全数据无缝共享。平台将原来分散在各个系统的农村集体家底数据、交易数据、资金数据纳入一个库,把静态数据变成动态管理。依托大数据中心和区块链技术,可实现资产资源管理、台账管理、交易服务、合同备案、资金管理的上链登记和穿透式管理,并具备自动预警提示、在线查询分析统计、全程留痕追溯、程序控制锁定等功能。

(二)全资金在线管控。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模式,建立从预算管理、指标控制到集体审批的全过程留痕、管控的功能,落实资金直达、集中支付制度。并率先建立村务卡系统,专线连通村务卡发卡银行,提供实时刷卡记录获取、异常识别、报账查验功能。

(三)全资产进场交易。按照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集体资产交易规则,实现集体资产出租出让、集体资源发包等交易项目的应进必进、分级交易,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管控和智能化预警,从根本上规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场外无交易、网上全公开。

(四)全流程电子监察。以民主议事制度为基础,平台将针对资产购置、资金使用、债务管理、对外投资、债权管理、资源发包、资产出租、资产出售等关键业务,梳理科学、严谨、规范的业务流程,所有业务开展前均需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流程进行在线申请、在线审批,确保过程规范,从而实现事后备案向事前申请、事中监管转变。并通过信息录入审批、高拍仪采集等方式实现全程的痕迹保留,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便于未来的追溯和监管。

(五)全方位廉政监督。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平台将设置大额资金转出、村务卡违规使用、资源资产经营闲置、场外交易等多个方面的风险点,通过对业务数据进行自动抽取、整合、汇总、监测、分析,实现廉政风险的精准识别、精准监管,发挥数据实效。

(六)全过程阳光公开。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针对各类公开事项,系统将实现所有数据的公开内容标准化、自动化公开,实时推送至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APP等公开渠道,解决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的问题。同时针对所有产权交易情况、村集体家底、财务收支、集体决议事项,支持通过微信公众号、移动APP精准推送到户,并开通在线监督举报渠道,做到群众随时随地都能看、都能查、都能问,并全程接受纪委监督。

六、实施计划

(一)前期准备、项目立项阶段(2021年5-7月)

1、完成海口市《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规范》立项;

2、通过供应商磋商、评选等竞争机制完成海口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单位的选定;

3、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2-4家合作银行的选定;

4、完成每个区1-2个试点镇的选定。

(二)编制标准、试点推动阶段(2021年8-10月)

1、完成海口市《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规范》编制工作并报批评审,通过后按流程正式发布;

2、完成镇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启用统一的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集体资产监管系统、阳光村务系统、综合查询预警监管系统、大数据分析等功能;试点过程中将完成原有农村会计核算系统中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数据的迁移,以及清产核资数据的导入、核对。

(三)优化提升、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11-12月)

1、按照前期试点情况,对平台功能进行优化、完善;

2、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

3、根据各区实际,逐步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四)平台扩展、正式上线阶段(2022年1-3月)

1、完成与海口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互联互通;

2、完成与数字农业建设项目数据互联互通;

3、2022年3月底前在全市统一上线运行。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主动担当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平台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区各部门在建设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过程中,要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的标准化制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市农业农村局要起草出台《海口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依法依规管理。市财政局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会计制度,实行村(组)账镇管,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各区要制定宣传和培训计划,镇、村两级要加强业务培训,使其在基层形成宣贯的规模效应,进一步提高集体资产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专业能力、廉政纪律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支持平台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统一平台体系建设步骤、标准和要求,确保建得好、用得好。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齐头推进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民主决策,安全监管

各区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导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加强村务监督,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确保集体资产的透明公开。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统一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也可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信息安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ISO/IEC13335信息安全管理标准和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制订平台安全技术架构和管理体系制度,包括系统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数据中心物理安全管理、数据中心运行安全管理等。通过不断完善平台安全保密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安全保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分级管理、实时监管、预警纠错、数据共享”,实现市、区、镇、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互联互通,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安全。此外,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顺利建设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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