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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778989-8/2022-02645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30日
名  称: 海口市实施海南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工作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实施海南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统一部署,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的决策部署,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壮大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目标任务

2018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60万元,计划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00人。培训主要任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等为主要培育对象,开展教育培训、创业实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轮训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或120学时,培训经费参照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标准执行,人均补贴标准为3000元。

三、实施内容

(一)科学确定培训机构

区农林局要明确标准和程序,科学遴选确定培机构,  统筹利用好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健全完善 “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

培训机构由各区农林局采取符合规范的方式公开遴选,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培训机构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具有三年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验等。

   (二)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各区农林局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域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 重点围绕区域主导和特色产业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要优先将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有培训需求的用户列为培育对象(通过平台自动导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并加以标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对象遴选分别按农办科〔20162122号文件精神执行,采用个人申请、农业企业和培训单位联合推荐、级农业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0周岁。扶贫户、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户等对象可优先遴选

(三)创新形式推进分层分类培训

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各区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统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内容模块,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各区可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培训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标准规范。

(四)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继续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开展职业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试点,支持整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按培育对象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的费用。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围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生态环保等为职业农民量身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开设便捷易学在线课程。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职业农民获取相应的奖励与激励。将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今年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要求实现上线可查。

(五)做好队伍管理与延伸服务

因地制宜推进职业农民队伍管理,以生产经营型为重点开展认定管理,明确条件和规范程序,支持各开展分级认定。加强职业农民队伍信息统计和入库管理,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各区农林局要积极创设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组织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围绕培育对象生产需求开展全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鼓励各区组织职业农民跨市县、跨省考察交流,支持职业农民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发展。

四、项目实施步骤

各区按照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按照以下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一)精心制定方案。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农林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及本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分解落实培育任务,认真制定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局备案。二是制定教学管理方案。抓细抓实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规范开展培训。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遴选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推介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管理方案。方案主要反映组织领导、学员名单、教学计划、培训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报各区农林局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案

(二)认真开展培训。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整体项目实施方案和教学管理方案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提高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遴选师资库内的授课老师,认真选择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期培训班至少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每期培训班最后一堂课,各区农林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实施效果),考核制度(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培训机构要组织参训学员考试),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要求,各区农林局及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

(三)抓好认定工作。培训结束后,各区农林局要按照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试点,并为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档案(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后续跟踪服务和扶持政策。

(四)做好验收总结。培训结束后,各区农林局要组织专家按照规定开展验收。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下达

2018年全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中央财政资60万元(详见附件1

(二)资金使用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培训、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项目资金要设专帐管理,按照全过程教育培训要求细化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严禁套取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建立资金预拨机制。各区农林局根据市下达的培训任务和下拨的补助资金,及时将50补助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各区农林局根据对培训机构培训考核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再将50%的余款拨付到培训机构。 

六、有关要求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工作落实,对于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意义重大。各区农林局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历史契机,夯基础、建制度、强队伍、提效能,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策创新

 各区农林局要积极推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地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结合《海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万名农村实用型人才培育计划”(2018-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海人才办通201827)要求,加快探索职业农民制度建设,落实支持政策。要在职业农民岗位开发、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创新、职业农民保障制度建立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出台职业农民制度建设的政策性文件。要制定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报市农业局和财政备案。

(二)加强绩效考评

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年度绩效考核,按照《海南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对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培育任务完成、学员满意度、学员库和师资库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学员实际应用效果等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三)确保培训效果

建立省、市、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实行优质师资资源共享。建立培训机构与师资评价及退出机制,将受训农民的满意度,作为培训机构、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保障培训质量。建立以部、省统编教材为主,其他正规出版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保障教材质量,职业素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大国三农等公共基础课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鼓励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各区农林局要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将培训进度情况报送市农业局农经处和区人才办,以便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及时总结各地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每年要树立一批优秀学员典型,每个培训班要报送有宣传价值的信息到新型职业农民网。请各区农林局认真总结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于20191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局农经处,以便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联系人:郑德飞;电话:68723606

 

附件:1. 2018年中央财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清单和资金分配表

      2. 海南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2018年中央财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清单

和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人                                                                                                                  

序号

项目承担单位

总任务

其中

金额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备注

合计

200

200

60

 

1

秀英区农林局

50

50

15

 

2

龙华区农林局

50

50

15

 

3

琼山区农林局

50

50

15

 

4

美兰区农林局

50

50

15

 

 

 

 

 

 

 

 

 

 

 

 

 


附件2:

                 海南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依据

得分

一、工作落实(50分)

1.工作方案

   8

在市县农业发展资金方案中,能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地表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得8分,方案不全面、不规范、存在问题的扣分,扣完为止。

方案

 

2.工作部署

10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细化工作要求,满分6分;市、县分类分级开展培训得4分。

会议通知、材料、文件、台账等

 

3.制度体系建设

12

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了专门文件或规划(含往年的)得2分;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得2分;建立一主多元教育培训体系得2分;建立各类资源有序参与培育机制得2分;明确认定工作要求得2分;项目市县开展认定工作的得2分。

文件、材料、数据库

 

4.工作创新

10

在培育机制模式、信息化建设、跟踪服务、政策扶持、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每项得2分,得满为止。

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等

 

5.基础工作

10

合理遴选培训机构,得2分;分层、分类建设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基地,得2分;规范教材选用程序,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得2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师资登记入库,得2分;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按时报送得2分,未及时报送的,酌情扣分。

数据库、台账、文件、资料、报送时间

 

二、工作效果(50分)

6.信息查询

10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可查询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选用的基地及学员评价情况,每可查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数据库

 

7.学员满意度

25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在80%以上得10分,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基地等评价打分的均值)在80%以上得1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每少10%,扣2分。

数据库

 

8.宣传工作

15

在中央主要媒体刊播综合性报导1篇(条)得5分、简讯类1篇(条)得1分;在省报头版头条刊发或省级新闻联播播出综合性报导1篇(条)得2分、简讯类1篇(条)得1分;在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站或司局简报刊载1篇得1分,在海南省农业信息网站等发布综合性报导1篇得0.5分,得满15分为止。

文件、截图、出版物等证明材料等

 

三、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

9.社会影响

5

本年度内,县委书记、县长批示、专门讲话得1分;分管县领导批示、专门讲话得0.5分;县农业局局长专门批示、讲话得0.5分;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扬得1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扬得0.5分;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得0.5分。累计得满为止。

文件、证明材料等

 

10.加分项

4

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超过90%以上的,按比例加分,加满2分为止;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基地等评价打分的均值)90%以上的,按比例加分,加满2分为止。

 

 

11.未完成任务

 

未完成省级实施方案中涉及的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每少完成10%1分。

数据库

 

12.违规违纪

 

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起扣10分;出现性质恶劣、影响较大,严重损害工程项目社会形象的事件,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0

报纸、视频、截屏等

 

最终得分

 

 

 

 

 

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标”考核时,将依据本表考核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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