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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778989-8/2022-02644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名  称: 海口市2018年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2018年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农业小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8]121号)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市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项目,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驱动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标

根据省农业厅的任务安排,我市2018年新建龙华区新坡镇互联网农业小镇,完善提升秀英区石山镇互联网农业小镇。新建新坡镇1个镇级运营中心,3个互联网农业小镇村级服务中心,村级光纤覆盖率80%,入户率80%,推动数字农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信息员和微商培训100名。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作用,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按每个服务网点带动增收50万元计算,每年可新增产值200万元。助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大提升,加速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开展农民培训和交流,鼓励扶持返乡大学生、农民、小微企业等群体创业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带动农业生产、加工以及农村金融、保险、物流、休闲农业等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龙华区新坡镇新增互联网农业小镇试点单位建设内容

1、约束性任务

1)建设1个互联网农业小镇运营中心,至少建设3个村级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统筹建设网点数量。每个网点至少配套2台办公电脑、2台电视机和1台打印机等日常办公硬件设备。

2)改善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实施“光纤入户补贴”惠农政策,对试点村庄的农户,予以光纤流量费50%的补贴。

3)信息员补贴、培训及日常管理等费用。每个服务点安排1-2名信息员开展便民信息服务工作,不定期举办电子商务实训操作等业务培训,按照一定补贴标准对信息员进行工作津贴补助。

2、指导性任务

1)探索乡村两级基础数据采集补贴,发展数字农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

2)建设内容可以适当调整,由龙华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秀英区石山镇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内容

1、约束性任务

1扶持互联网农业小镇体系运营。

2)扶持农村电商特色产业,促进农村电商发展;

3)品牌包装设计及宣传促销活动,产品可视化展示;

4)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扶持农村电商产业,对特色农产品进行包装设计,在电商平台宣传引流,通过各类展会进行展示展销,推动农村电商快速发展。

2、指导性任务

1)探索发展数字农业,扶持乡村两级基础数据采集补贴,推动智慧乡村振兴战略。

2)建设内容可以适当调整,由秀英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三、项目补贴条件及标准

(一)新增互联网农业小镇。镇级运营中心改造建设及设备购置补贴最高上限100万元/点,村级服务中心改造建设和设备购置补贴最高上限20万元/点;光纤入户补贴每户最多补贴50%;每个服务点信息员1-2人,每人每月补贴最高不超1000元;互联网民宿每户补贴房屋改造及设备购置费用不超过70%,最高8万元/户。

(二)完善提升原有互联网农业小镇。依据项目建设内容,由实施单位制定方案报秀英区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四、资金分配情况

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市资金50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新增新坡镇互联网农业小镇试点单位。

1、具体实施单位:龙华区新坡镇政府。

2、财政扶持资金:200万元。

(二)做强做优原有互联网农业小镇,重点打造海口石山镇省级互联网农业小镇示范点。

1、具体实施单位:秀英区石山镇政府。

2、财政扶持资金:300万元。

、资金扶持方式

互联网农业小镇项目资金5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补贴,由市财政分别拨付给秀英区政府和龙华区政府,其中,秀英区政府300万元,龙华区政府20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方式为直接补贴,由秀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有关部门细化实施方案,报区政府或区互联网农业小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互联网农业小镇”服务网点建设。每个“互联网农业小镇”各建一个镇级运营中心,至少3个村级服务中心,村镇两级中心选点工作由各互联网农业小镇初审并上报,由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定。镇级运营中心统一使用由“某某互联网农业小镇运营中心”标识,村级服务中心将统一使用由省农业厅信息中心设计的“互联网农业小镇某某村服务中心”品牌及标识,实施高标准建设。

1、符合“六有”要求。一是有场所。村级服务中心要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统一标识标牌,公示服务人员、服务承诺、服务规范、服务职责、服务内容及标准;二是有人员。每一个村级服务中心选聘1-2名专兼职信息员,稳定从事相关服务工作;三是有设备。配齐计算机、电视台等硬件设备;四是有宽带。提升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并提供免费WIFI环境;五是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各类服务及经营活动;六是有可持续运营能力。建立公益服务补助机制,探索与运营商合作,培植村级服务中心可持续的运营机制。

2、开展“五项”服务。一是农业公益服务。通过村级服务中心,实现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政策法规、农产品市场信息、村务管理等公益服务信息的精准服务。二是便民生活服务。以自助或代办的形式,实现水电气费代缴、票务预订、社会保障、医疗挂号、惠农补贴查询、农村金融等便民服务。三是电子商务服务。依托运营商,积极探索开展“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推介服务,将特优新农产品引入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同时方便农户开展网络购物等,为农民提供农资及各类生活用品的代购、直购、团购业务。四是培训体验服务。在村级服务中心开设“农民网络课堂”,在平台上建立菜单式网上培训专栏,主要针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免费提供给农民自由选择学习。五是农业大数据采集服务。建立互联网农业小镇数据采集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互联网农业小镇探索实现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字化,服务在线化。  

(二)加强村级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村级信息员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按照省农业厅相关要求,加强村级服务中心信息员的集中培训,提升信息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村级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各市县农业部门要明确专人、明确任务、明确目标,切实担负起责任,选好信息服务网点、配强信息员,充分发挥村级服务中心的功能,提高信息服务的水平与成效。

七、项目成效

(一)经济效益。2018年完善提升我市石山镇互联网农业小镇;新建新坡镇互联网农业小镇运营中心,新建3个互联网农业小镇村级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的作用,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按每个服务网点带动增收50万元计算,每年可新增产值200万元。

(二)社会效益。通过实施项目,集成智能农业技术体系与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助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大提升,完善农业大数据;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为路径,加速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开展农民培训和交流,鼓励扶持返乡大学生、农民、小微企业等群体创业创新;带动农业生产、加工以及农村金融、保险、物流、休闲农业等相关产业链的发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

(三)生态效益。通过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农作物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生产技术,使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推动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全面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初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走出了一条具有互联网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市、区互联网农业小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项目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分部、分期进行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做到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应用水平。通过网站、电视、电台等多种渠道的宣传报道,提高农村电商发展水平,营造全社会关注“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服务实效。根据实施进度,定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互联网农业小镇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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