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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
2022-03-03 09:34:00 来源: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打印

 

第一部分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指导农业、渔业综合执法;研究提出本市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三农”、乡村振兴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本市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负责统筹推动本市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本市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本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本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指导本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协调组织开展本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本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南繁建设工作、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本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牵头组织本市农产品标准化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本市农用地、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本市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本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渔船日常安全监管以及渔船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本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本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推动本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本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指导本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及有关国际、港澳台地区、国内省区的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增加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职责。

3.增加渔业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5.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市生态环境局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 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3. 海口市农民技术学校

4. 海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 海口市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6. 海口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第二部分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72.5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472.5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342.20万元、上年结转30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1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1472.5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0万元、农林水支出930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97万元,结转下年0.07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07.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1.73万元,主要是积极开展业务,项目数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81万元,占5%;卫生健康(类)支出362.88万元,占

3.6%;农林水(类)支出9037.46万元,占89.42%;住房保障(类)支出200.97万元,占1.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97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8.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2万元,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3.03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28万元,主要是符合标准的优抚对象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0.63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3.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0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64.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4万元,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74.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2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64.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9.85万元,主要是积极开展业务,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643.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1.2万元,主要是劳务成本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万元,主要是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2年预算数为649.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6.58万元,主要是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2年预算数为2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0.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0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686.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6.41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2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0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22年预算数为5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37万元,主要是详细划分了相关款项,新增了项,资金分散。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2年预算数为93.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38万元,主要是详细划分了相关款项,新增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5.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5.68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26.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1.11万元,主要是详细划分了相关款项,新增了项,资金分散。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6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提高。

三、关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632.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60.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年预算下降0%/年预算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未安排此项经费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2022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团组:目的地为,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20万元),较年预算增长14.12%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下属单位车辆增加。公务车保有量20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5.1万元,较年预算增长11.76%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下属单位增加接待计划,计划接待20200

(二)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年预算下降0%/年预算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未安排此项经费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2022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团组:目的地为,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年预算下降0%/年预算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未安排此项经费;公务车保有量20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年预算下降0%/年预算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未安排此项经费。计划接待00

五、关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00万元,主要是积极开展业务,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0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00万元,主要是积极开展业务,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六、关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终结转结余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11472.50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收入预算1147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30.30万元,占26.41%;经费拨款收入7342.20万元,占64%;政府性基金收入1100万元,占9.59%;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96.98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增大,转移支付性资金划入部门预算支出管理

八、关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支出预算1010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2.84万元,占35.94%;项目支出6474.29万元,占64.06%。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1.76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增大,转移支付性资金划入部门预算支出管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海口市农民技术学校、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海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口市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海口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4.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部门)3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707.53万元、政府性基金11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十四、病虫害控制: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防灾救灾: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损失给予的补助。

十八、农业生产发展: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十九、农村合作经济: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付出。

二十二、渔业发展: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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