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解决因疫情引起的罗非鱼压塘滞销问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03-10 10:05:00
|
来源: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 |
|
一、为什么出台该方案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我市罗非鱼加工企业停工停产,致使罗非鱼压塘滞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一抗三保”工作部署,鼓励罗非鱼加工企业积极解决我市罗非鱼压塘滞销问题,帮助罗非鱼养殖户渡过难关
申请时间自2020年3月12 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截止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收购海口市辖区内养殖塘(户)罗非鱼的加工企业,按每市斤0.2元给予补贴。
三、申请时间及补贴起止时间
申请时间:2020年3月12 日至2020年4月20日
补贴起止时间:截止 2020年2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止(以收购确认单时间为准)。
四、补贴资金来源
本次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按照现行市、区财政体制(45:55)分担(桂林洋补贴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经测算,约需要补贴经费190.4万元。市级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在88.98万元的预算总额内予以安排,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市政府申请追加后,待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财政预算后,市财政局从2020年政府综合预留的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中据实拨付。
五、申请流程及补贴资金拨付
由收购企业向罗非鱼养殖塘(户)所在行政区政府或桂林洋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海口市罗非鱼收购补贴申请表》、《罗非鱼收购确认单》及收购发票或收据),待各区或桂林洋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按资金划拨程序由市财政局将市级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区,各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发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